- 主旨:公告本市113年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市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注意事項暨相關表件,請至本局網頁/電子公告/教師介聘區下載,請查照。
- 說明:
- 一、依據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 二、市外介聘作業時程詳如附件,請參加介聘之學校務必確實宣導各作業時程。
- 三、相關注意事項加強宣導如下:
- (一)請各校確實依「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第6點之基本條件覈實審議,若未依上開規定辦理,將無條件撤回該申請介聘案。
- (二)另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依「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第15、16點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11條等規定,管制10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他縣市,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申誡以上處分;請務必確實轉知所屬教師,以維自身權益。
- 公文附件:
- 新北市 113 年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市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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